为加强内陆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,近日,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《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》,规定了9种禁用渔具和5种禁用渔法。《目录》适用于我省辖区内所有开放性、自然性内陆渔业水域;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使用的,需依法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;《目录》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。
山东省内陆水域捕捞渔具渔法禁用目录
一、禁用渔具目录
二、禁用渔法目录